2011年12月13日 星期二

翘起你的屁股来!



 一位澳州公民在沙地阿拉伯被法庭宣判亵渎上苍的罪名成立,并施予鞭刑 500 下和监禁 1 年。

这位名为曼梳阿马利比 ( Mansor Almaribe ),现年 45 岁, 来自澳洲的南维多利亚州;他于 2011 年 11 月于麦加圣城朝圣时被捕。 曼梳的家属告知澳洲媒体,沙地阿拉伯的官员 “诬赖”曼梳以言语亵渎先知默罕末德,犯下沙地阿拉伯的伊斯兰律法的严重罪行。

澳洲政府通过其位于沙地阿拉伯的领事馆向当地政府交涉,并协助该名男子和其家人提出上诉,同时也表达澳洲政府强烈反对执行鞭刑的立场。

曼梳所犯的亵渎罪行经过法庭上诉以后,刑罚由原本的监禁 2 年减刑至 1 年,而 500下的鞭刑则维持原判。 曼梳的儿子,珈玛告诉 The Age 报章,当他的父亲遭到逮捕时,正和穆斯林群众一起在麦加圣城以古兰经诵经和祈祷。珈玛担心背部受伤的父亲,是否能够承受得住 50 下鞭挞。

没有人知道,曼梳是否能够承受得住 500 下鞭刑的惩罚;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在极刑之后,这位澳洲穆斯林不单只皮开肉绽,体无完肤、伤痕累累和伤筋动骨事小; 问题是在接受刑罚后,还会有一段长时期不能够坐下来。那种生不如死的感觉肯定让他刻骨铭心!

许多人应该对彭亨州宗教局就曾以饮酒犯戒以鞭刑惩罚马来女模事件还记忆犹新;当某些人类企图代表上帝,诠释、混淆和“执行”上帝的意旨时,不管国阵或民联,我们都应该说 “ 不!”。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